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作者:张炫发布日期:2021-10-19

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睢宁县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

 

1、反映睢宁及其周边地区,兼及国内历史上各时代、各民族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。

 

2、以睢宁地区为重点,兼及国内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古旧图书资料等。

 

3、反映睢宁及其周边地区,兼及国内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、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。

 

4、以睢宁地区为重点,兼及国内历史上各时代的工艺美术品。

 

5、以睢宁地区为重点,兼及国内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、文化艺术、工艺美术、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。

 

6、反映历代睢宁地区,及国内有关的知名人士的代表性实物。

 

 

睢宁县博物馆藏品征集流程

 

1、考古发掘渠道征集的藏品,按相关考古移交等程序保管收藏;其他渠道征集的藏品,由博物馆成立征集小组,负责征集工作。

 

2、统计文物基本资料。各文物征集机构、文物捐赠单位或个人填写《睢宁县博物馆征集登记表》,注明文物藏品的详细情况,并统一汇总成册。

 

3、组织专家评估。对拟征集的文物先由文物专家组进行筛选、鉴定。文物鉴定专家负责对文物的真伪、价值的鉴定。每次鉴定活动,参加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。鉴定完成后,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小组填写鉴定意见,交保管部汇总。对单位、个人移交或捐赠的文物,双方签署捐赠协议,后由睢宁县博物馆颁发《捐赠证书》或《收藏证书》,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物资料,由睢宁县博物馆说明原因并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。

 

4、建立、完善征集文物档案。包括照片、征集时间、方式、文物出土地等有关文物的详细信息。

 

5、统一移交入库。经鉴定后,按照国家文物局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由泰州市博物馆造册收藏或暂存。